
沅陵辰投砂石有限公司的沅陵辰投砂石有限公司资质延期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为贯彻落实《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附后)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1.时间: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7日,每日08:0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沅陵县星程大厦2单元14楼1404室)。
4.供应商报名现场领取磋商文件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材料(资料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编制目录、页码,并按其规定签署,胶装成册,一式四份,所有证明材料内容需清晰可见,并附联系人电话号码及邮箱,否则不予受理):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1.本邀请公告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本邀请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