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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泾县国有建设用地(JXKFQ202509、10、11、12、13、14号地块)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安徽省泾县国有建设用地(JXKFQ202509、10、11、12、13、14号地块)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经泾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徽泾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出让六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一泾县电机泵阀产业智能制造基地纬三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南侧一号地块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泾县电机泵阀产业智能制造基地火青路与宣纸路交叉口东南侧一号地块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一泾县电机泵阀产业智能制造基地纬三路与纬二路交叉口西南侧二号地块
(一)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及附件材料。上述工业用地参照《泾县经济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工作实施意见(试行)》执行,该宗地块主要指标如下所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亩均税收≥15万元/亩/年,能耗标准:严格按照《安徽泾县经济开发区区域节能报告》所明确的主要发展行业能耗标准和单独节能审查项目清单标准执行,环保要求应符合建设项目准入环境标准。
(二)土地开发程度和供地条件:净地,土地按现状交付。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以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后的现状土地条件交付。地块内空中杆线、地下管线,由竞得人自行勘验、迁移。竞得人须保持地块周边原有水系畅通。
(三)土地出让价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清(竞买保证金全部抵付出让价款)。竞得人缴清成交价款、契税和相关规费后,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七)工业用地项目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项目用地面积的7%。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除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或人民银行的企业信用报告。安徽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失信惩戒信息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本次公开出让由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泾县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泾县开发区发展中心承办。(竞买资料仅提供电子档,详见:内出让公告附件)。
1、地块以总价出让。2、报名竞买者超过两家(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6日16时;报名竞买者不足两家,以挂牌方式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16时;挂牌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
公开拍卖时间、地点:2025年6月27日10时在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
公开挂牌时间、地点:2025年6月27至2025年7月11日在安徽泾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挂牌截止时间、地点:2025年7月11日10时在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