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企业负责人:为进一步推动工业节能的持续发展,优化节能改造工作的力度,现针对2025年省级工业节能改造项目的申报工作进行提醒,鼓励各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请详细阅读以下关于申报的相关信息及要求。
也鼓励制造业企业进行设备能效对标及更新升级,特别是针对变压器、空压机和电机等通用设备,提升其能效水平。
必须在福建省内生产经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为实施节能改造项目的主体。
申报的项目需符合国家以及福建省的相关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以及资源开发、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针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及淘汰类的项目是不可申报的。
基于《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中的规定,申报对象不得为对应淘汰的工艺技术或装备。
存在2024年已建立但未入库的项目,或在2025年在建或拟建设的项目均可报名。
通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的总投资额需超过50万元,并且改造后设备的能效应达到一级水平。
最近三年企业不得发生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无涉黑涉恶违法行为,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企业名单。
申请企业需填写《2025年省级节能改造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汇总表(具体见附件)。对于节能改造项目,需附上项目核准或备案有效文件的复印件、真实承诺书、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合作协议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据材料。通用设备更新改造项目需提供新购设备安装过程照片(包括整机照片及铭牌照片)、发票复印件、采购和安装合同复印件、拆除低效设备的照片等材料。所有材料需纸质版一式4份,并附上电子版(含盖公章的PDF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各一份)提交至晋江市工信局能源与资源利用科。省级工业节能改造项目将采用随时受理申报、集中审核的方式。符合条件的项目备齐申报材料后即可按照流程进行申报。
若项目已列入2024年省级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库且2025年仍在建设中,项目单位无须重新申报。
一旦省级工业节能改造项目完工,并稳定运行12个月后,可提交验收请求。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的节能量现场核查。
省级工业节能改造项目的审核工作将根据《福建省节能改造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2024版)》实施。
审核专家由各设区市技术力量组成,或从省节能中心建立的专家库中抽选。原则上,每个审核组应至少包含3位以上专家进行深入评估。
申报单位需对所有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等方面承担相应责任。设区市工信部门将对初审结果及推荐情况负责。
列入2025年省级工业节能改造项目库的项目,可享受来自省级财政节能及循环经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奖励。且可在项目完工后,按预估节能量基准预Payment不超过50%的节能奖补资金,项目稳定运行一年并成功验收后,会根据实际节能量进行奖补。
如需咨询,请联系晋江市工信局能源与资源利用科,联系电话,邮箱:,地址:晋江市梅岭街道桂华路88号青少年妇女儿童中心F栋15楼15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