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是市北现代化国际城区建设提质增效的关键之年。即日起,微市北开设“营商增效在行动”专栏,全面报道我区各街道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经验做法、进展成效,促进经验交流互鉴,共同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水清沟街道,地处市北区中北部,总面积3.93平方公里,下辖7个社区,常住人口6.5万人。清澈的流水蜿蜒而过,滋养着这片土地的灵秀;葱郁的树木拔地而起,释放着清新的空气与蓬勃的生机。漫步于街道,现代建筑与绿色景观相得益彰,这里基础配套设施完备,交通网络纵横交错,公共服务便捷高效,为居民和企业提供了舒适、便捷的生活与工作环境,勾勒出一幅宜居宜业的优美画卷。
这里拥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教育、医疗、养老服务配套完善,超银学校、启元学校、城市管理学校、宜阳路小学、市北区第二实验幼儿园;市中心医院、维可迈中医康复医院、安康养老服务中心、福山居家养老服务站等配套资源丰富;北岭山森林公园等8处健身步道,62处健身场地……极大满足了企业和居民的生活需求。
在这里,有着丰富的发展机遇。已形成新能源汽车、现代物流、商贸餐饮等为主导的多元化、现代化产业格局,产业集聚效应显著,上下游产业链紧密衔接,为企业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合作契机,助力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拓展业务。
水清沟街道全面投身营商增效,提供全方位的惠企政策,产业、人才、税费、就业创业,每一项政策都旨在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投资更具价值,创业更有保障。专业贴心的服务团队将一路护航。一站式企业服务,提供从项目审批到落地运营的全流程、精细化服务;定期举办的各类交流和培训活动,帮助企业拓展人脉、把握行业动态、提升企业竞争力,发展无后顾之忧。
水清沟街道,不仅是一个地理坐标,更是一片孕育无限可能的商业沃土。在这里,企业的梦想将与街道的繁荣共生共长,共同绘就一幅绚丽多彩的商业锦图。这片充满魅力的土地正张开热情的怀抱,诚挚邀请各方商业精英汇聚于此。“水清木华,商聚锦程”,水清沟街道期待与大家携手共进,踏上辉煌的商业征程!
青锋国际汽车城位于市北区大沙路2号甲,占地150亩,是青岛纺机投资改造建成的全市最具规模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园区内主要分为新能源汽车品牌交付店区域、配套服务区域,改装车区域,网约车、二手车区域四大产业板块。经营业态包含新能源汽车4S店、交付中心、城市展厅,以及汽车金融、保险、改装、修理、车友俱乐部、汽车周边产业和配套服务等。目前已入驻理想、小米、哪吒、极狐、北京、长安等6家新能源汽车品牌。住宿、餐饮服务业相继入驻。2024年3月28日,小米汽车官宣上市,青锋汽车城是小米汽车在山东省内第一家交付中心,是理想汽车在省内最大交付中心。目前闲置厂房1万㎡。租金价格0.9-1.3元/天/㎡。
园区位于市北区四流南路22号,紧邻地铁1号线,交通方便。园区建筑面积共2.6万㎡,目前已招商业态:印刷制作、青年公寓、医养健康、传媒影视、配餐服务等业态。现有1万㎡待出租,可用于商务办公、仓储及简易加工等。
园区位于市北区长沙路106号,紧邻公交站,交通便利;距地铁1号线号线米。
园区占地面积22亩,建筑面积约1.4万㎡,面积区间为15-4000㎡的灵活空间,目前空置面积约4800㎡,最大面积1300㎡,最小面积56㎡,可做商务办公、加工、仓储。计划打造集商业、餐饮、教育培训等于一体的新一代复合型功能性园区商业,目前引入业态有贸易销售、餐饮、娱乐、汽修等。
办公楼3层,每层400㎡,共1200㎡,可做办公、餐饮、教育培训等业态。
办公楼3层,层高6米,一楼闲置600㎡,二楼闲置1300㎡。一、二楼均可做仓储、办公及轻型加工。
已入驻滨舫网约车、青岛百灵鸟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嘉得力清洁公司、深巷小酒馆、青岛嗨骑机车俱乐部等。
其中,青岛百灵鸟青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2月,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配餐服务。合作客户有医药、银行、学校、大型企业等。管理规范,食材新鲜,口感美味,期待更多合作。
园区位于市北区四流南路20号,邻地铁1号线水清沟站B出口,交通便捷。园区占地面积1.2万㎡,建筑面积1.9万㎡,院内现有商务办公、休闲运动、青年公寓、韵达网格仓等业态,出租率70%。
目前尚有4000㎡待出租,可用于办公、仓储,部分已装修好。待出租仓库2200㎡;办公面积1800㎡。
租金1.0-1.5元/天/㎡;均为商水商电;园区内大型停车场150元/月;卫生费1元/月/㎡。
园区位于市北区大沙路14、16号,占地面积6万㎡,建筑面积2.4万㎡。属个人产权,工业仓储用地,均为一层平房仓库,层高4-7米,砖混结构,共25个仓库,其中10个是临建,1年1签。租金0.8元/天/㎡。
原青岛市商业局下属货物配送企业,现主要从事物流运输,办公用房、仓库对外出租。占地面积6.48万㎡,建筑面积3.48万㎡。目前闲置仓库2000㎡,办公200㎡。办公用房单价1.2元/天/㎡,仓库单价0.75元/天/㎡,可议。驻有山东东惠医药等公司。
青岛宏泰创新实业有限公司海强产业园区,位于市北区金沙路32号,目前入驻企业有30多家,国药控股、威高医药、青岛海之洁商贸、安禾永丰食品、青岛智成宝真酒业等众多知名企业均位于海强产业园区。园区占地面积约4万㎡,建筑面积6万㎡。
仓库有平层及多层,目前空余仓库3000㎡,单价0.8元/㎡/天起;新装修办公面积空余300㎡,单价1.6元/㎡/天。
绮丽集团萍乡路4号院内驻有松山医药、潍坊百货等众多公司。绮丽华青服装销售公司负责出租园区剩余厂房及办公用房。园区主要从事仓储物流、办公出租。
办公单价1.4元/天/㎡,仓库单价0.6元/天/㎡,物业费100元/月。
总建筑面积2.7万㎡,其中地上2.2万㎡,地下0.5万㎡,共计19层。地下一层设有停车位62个及700㎡食堂。地上停车位40个。
1-3层医院自用,4层可出租办公面积900㎡(单价1.2-1.6元/天/㎡);5-9层为喆啡酒店,已开业运营;10层-11层已出租;12-16层计划自用培训及相关医养配套产业;17层为电信,18-19层自用办公及零散出租(单价1.8-2.2元/天/㎡)。
楼宇位于市北区四流南路10号,2023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项目总占地面积3483.77㎡,总建筑面积2.3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万㎡,地下建筑面积0.7万㎡,规划停车位160个。
租金:1.5元-1.8元/天/㎡。出租1-5层,停车方便。一层面积600㎡,二层面积1000㎡,三至五层每层1200㎡。
位于萍乡路37号院内,一共6层。目前可对外出租2-4层,二楼面积785㎡,三至四层762㎡/层,适合商务办公。租金:1.3元/㎡/天,院内停车便利。
水清沟中街位于市北区水清沟四流南路与南丰路交汇处,紧邻水清沟地铁站及公交站,地处水清沟商业核心地段,是集吃、喝、玩、乐、购、游于一体的沉浸式体验的综合体商业中心,辐射周边30万+消费人群,致力于打造社区商业综合生活中心+主题特色商业街。自有500多停车位,商业街总体量为5万㎡商业综合体(盒子3万㎡,商业街2万㎡),目前新引入口腔诊所、餐饮、社区门诊、便利店等门店。
餐饮:家常菜、烧烤、火锅、音乐餐吧、融合菜、西餐、咖啡、甜品、茶馆、烘焙、早餐等;
青岛市内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青岛市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职工总数不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可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国家科小库。
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研究开发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按单个项目实际支付服务费最高50%的比例予以兑付,单个企业年兑付不超过20万元。
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补,对再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奖补。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对纳统的规上工业及服务业企业,经核定当年企业研发费用较上年度新增100万元以上,且增量排序居前200位的,按不超过研发经费增加额20%的标准,每家给予最高50万元奖补。
市科学技术最高奖的奖金为每人100万元;市自然科学奖、市技术发明奖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每项奖金分别为5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市科技成果转化贡献奖每项奖金为50万元;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每项奖金为10万元。
获得山东省专利特别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每项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山东优秀发明家奖的个人,给予2万元的奖励。
对获得中国专利奖单位和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给予每项50万元的奖励;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给予每项20万元的奖励;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给予每项10万元的奖励。
行业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荣誉(均为有效期内);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近三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评价为创新型中小企业。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即视为满足认定条件:⑴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2年以上。⑵上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100万元,且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3%。⑶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⑷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或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在青岛市注册并合法合规生产经营,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在产品、服务、技术、业态、模式、组织等方面取得突破,得到市场认可,具有一定规模盈利预期,有望快速成长为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的优质高成长中小企业,可申报雏鹰企业。
持续经营三年以上(满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管理规范,发展目标明确,市场布局合理,资产负债率低于70%,为非上市公司控股或并购的企业,且尚未在境内外股票市场(新三板及境内外各类场外交易市场除外)上市,可申报山东省瞪羚企业。
重点支持领域:聚焦我省“6997”现代化工业体系(6大传统产业—冶金、石化、轻工、建材、纺织服装、机械等领域,9大优势产业—高端化工、汽车、智能家电、工业母机、轨道交通、海工装备、农机装备、高端铝材、现代食品等领域,9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医药、绿色环保、新能源汽车、低空经济、安全应急装备、磁悬浮等领域,7大未来产业—元宇宙、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未来网络、量子科技、人形机器人、深海空天等领域)。
对首次获评的省独角兽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除满足瞪羚企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成立或转型时间不超过10年,近两年内最后一轮融资估值大于10亿美元,企业信用评分分值大于85分。
毕业三年内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三年内的国(境)外高等院校本科学历留学人员、三年内来青就业创业的国(境)外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留学人员、来青就业创业的毕业三年内外籍及港澳台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按照本科毕业生5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800元/人/月,博士研究生12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最长36个月的住房补贴。
2018年6月6日及以后,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就业创业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购买唯一商品住宅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2022年5月5日及以后,来青就业创业的外籍及港澳台研究生,给予博士研究生15万元/人,硕士研究生10万元/人的一次性安家费。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企业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可选择继续按现行有关税收政策执行,也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备注: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专用设备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
专用设备: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财政部税务总局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财税〔2018〕84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财税〔2017〕71号)的专用设备。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对成立1年以上的小微企业,视其稳岗扩岗情况,单户授信额度最高3000万元,给予原则上不超过4%的优惠贷款利率。其中,单户授信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优质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不超过3.8%。
一是支持范围“青岗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主要用于支持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包括但不限于:
(2)就业弹性大、民生关联度高的养老、托育、家政、餐饮、外卖配送等行业企业;
(4)吸纳高校毕业生、返乡入乡人员、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城乡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较多的企业。
(3)上年度用工人数未减少(年末不少于年初)且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不低于上年末水平;
(5)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应在中国银行无不良授信,在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和个人征信系统中信用记录良好;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为期3—5年的补贴。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1年的补贴。
青岛行政区域内,招用经本市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以及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招用人员含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有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自用职工。
用人单位为招用人员正常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其中,对申领补贴时用人单位与招用人员已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可申领补贴至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当月;对招用本单位原职工的,解聘备案时间距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时间须间隔6个月及以上,且期间未在本单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经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按照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
单位招用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每人每年7800元。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每人每年9000元。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创办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等创业实体的,补贴标准为6000元。创办小微企业,补贴标准为12000元。
上述创业实体和小微企业符合创业带动就业条件(不含创业者本人)的,按照每个岗位2000元标准增加补贴,累计不超过30000元。需缴纳保险12个月以上。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按照每个创业实体最多不超过3名(含3名)合伙人,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个人借款人按实际贷款利率给予全额贴息。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按实际贷款利率给予50%的财政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