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28-87654896
民航各地区管理局,各航空运输、服务保障公司,各运输机场,局属各单位,局内各部门:
“十二五”以来,以《民航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项目指南》为引导,民航局大力推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和项目实施。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新思路、新要求,结合以往项目执行情况,我们对年度指南内容进行了调整。同时,按照财政部编制三年滚动预算的工作要求,经商财务司,拟定了《民航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指南(2016-2018年度)》。
本指南突出了以下几方面要求:一是优先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以及节能减排效果可计量、可核证类项目;二是重点支持主题鲜明、内容饱满、预期效果显著的综合性示范类项目。鼓励有条件的机场、航空公司以“绿色机场”、“绿色飞行”为抓手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申报单位可依照本指南,结合自身实际系统组织综合类节能减排工程,项目执行期1-3年(跨年项目分年安排预算);三是着重强调提升设备设施的使用与管理水平,避免“重建设、轻管理”的现象;四是项目申报材料突出强调指标的量化要求,保证事前评审和事中、事后评估有据可循。
本指南是申请民航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指导性文件,也是节能减排项目评审、后评估工作的重要参照依据。请各单位参照指南抓紧开展有关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坚决杜绝“重申报、轻实施”、“重请款、轻用款”的现象,扎实推进,务求实效。